10月9日讯(记者 万凌云)贷前调查不尽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由此,国庆节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罚款80万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的韩辉,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周飞,同期也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三者总计罚款高达91万元。
处罚信息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看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处罚信息为“镇金罚决字〔2025〕6号”,其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前调查不尽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镇江金融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韩辉的处罚信息为“镇金罚决字〔2025〕7号 ”。作为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镇江金融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周飞的处罚信息为“镇金罚决字〔2025〕8号”。其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镇江金融监管分局作出“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