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罚款105万元。相关责任人王小波、马蔚受到警告处罚。
官网显示,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成功改制,其前身为嵊州农村信用社、嵊州信用联社、浙江嵊州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25年6月末,存款余额达541.77亿元,同比增速3.17%;各项贷款余额417.58亿元,同比增长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