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介徐州市基层长期护理服务经验

2025-09-12
来源:徐州医保

近日,国家医保局《医保工作动态》刊发题为《江苏徐州推动形成基层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与需求良性循环》的文章。文章介绍了我市为解决老龄化社会中的长期护理难题,通过政策引导、部门协同、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推动基层长期护理服务方面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

原文如下:

江苏省徐州市医保部门以政策引导、部门协同、资源整合、功能融合为导向,鼓励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有效满足了参保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照护需求,破解了失能人员“机构不能医、医院不能养、家庭不专业”困局。截至目前,已有33家基层医疗机构转型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配备专职人员266人,累计服务失能人员2433人,带动医疗机构营收5674万元。

一、拓展长护资源供给渠道。合理优化调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按照因地制宜、政府主导、分步分类、兜底保障的原则,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乡镇卫生院转型发展,鼓励部分非镇驻地医疗机构改建照护中心。例如,沛县财政投入3.7亿元,将8家非镇驻地卫生院改建为公建公营区域医养机构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管理; 新沂市引导8家重点镇卫生院设置独立长护专区,6家机构入住率80%以上。同时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战略购买、按期支付的优势,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将部分康复专科医疗机构、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完善“治疗—康复—长护服务”链条。目前探索形成乡镇卫生院托管养老院、转设护理院、设置长护专区以及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四种发展路径。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与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通过政策互补、资源汇聚,实现政策协同、信息共享、监管合力,共同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工作。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一次性补助(每床1.5万元)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费。长期护理保险对入住协议医疗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460元、中度每人每月补助1545元;接受照护服务机 构上门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补助标准为900元/月、中度失能人员补助标准为600元/月。按照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有关规定,长期照护师可享受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补贴。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注重提高服务能力和控制运行成本同推进,防止无序竞争带来经营亏空。重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慢性病防治等方面优势,优化护理方案,实现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的有机协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发挥“家庭医生+专科团队”协作模式,推动长期照护师队伍规划化、职业化,鼓励村卫生室开展上门服务,引导优质资源下沉。转型后的医养机构服务设施齐全,配备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实现专职医护、慢病管理等上门巡访工作与长期护理保险密切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初步形成基础诊疗、公卫服务、长期照护等多元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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