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01、入住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的,按照床日付费
重度失能人员
入住协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生活照料床日费标准为6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入住协议医疗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医疗服务床日费标准为5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具备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可以与协议养老机构合作,在协议养老机构内为入住重度失能人员建立家庭病床。
中度失能人员
入住协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中度失能人员,生活照料床日费标准为45元,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入住协议医疗机构的中度失能人员,医疗服务床日费标准为25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注: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校大学生、医疗救助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02、居家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辅助器具租赁(销售)和亲情照护的,按照限额付费
重度失能人员
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辅助器具租赁(销售)和亲情照护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享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辅助器具租赁(销售),服务包月度限额为每人900元。
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辅助器具租赁(销售)和亲情照护相结合的形式享受待遇。亲情照护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协议照护服务机构上门照护、辅助器具租赁(销售)月度标准为300元。
中度失能人员
中度失能人员居家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和亲情照护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享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服务包月度限额为每人600元。
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和亲情照护相结合的形式享受待遇。亲情照护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协议照护服务机构上门照护、辅助器具租赁(销售)月度标准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