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产前检查费用;
(2)生育医疗费用;
(3)一次性营养费用;
(4)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02、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职工就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内,职工在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保险基金才予以支付。
03、生三孩和生一孩、二孩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样吗?
答: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跟一孩、二孩一样,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04、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生育医疗费报销时,需要准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医院结算窗口报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实时报销。
05、生育津贴等待遇如何申报?
答: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费等生育保险待遇,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由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