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 生育待遇篇(四)

2024-11-01
来源:徐州医保

1、生育后什么时候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答: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及产前检查费需待其产假结束后,由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医保中心受理核算后按规定拨付至其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2、流产、上环取环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吗?

答:能,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孩子能报销吗?

答:如单位给男职工正常缴纳了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按女职工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50%享受待遇。

4、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人员没有结婚证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吗?

答:可以。2022年9月7日(包含9月7日)起,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职工,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津贴享受顺产158天、剖宫产173天的生育津贴;《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范围外生育的,顺产享受98天,剖宫产享受113天的生育津贴。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