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更优化,价格制定和动态调整更科学,市场调节自主定价更合理,我局以公开遴选方式,拟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
一、项目名称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
二、项目目标
采集调查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数据,核算出授权设区市管理价格项目和按照市场调节价管理项目的价格成本。
三、项目需求
1. 数据采集。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的通知(财会〔2021〕26号),采集主城区12家样本医院相关项目完全成本数据,以满足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2. 现场调查。复杂项目、创新项目成本调查,有必要深入医疗机构业务科室,充分了解项目操作规范、工作量,以及所消耗的人力、时长、设备耗材等,按规定调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有财政资金补偿的费用等,校正数据偏差。
3. 成本核算。根据数据采集及现场调查情况,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直接成本数据归集和间接成本数据分配,核算项目成本。
4. 报告撰写。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本调查报告。成本调查报告需说明成本调查和核算方法,以及项目成本构成明细,并提出价格调整建议、风险评估意见等。
5. 其他工作。涉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的其他协助性工作。
四、申报条件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选方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二)参选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参选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参选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场所,并具备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选方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组织评审
由徐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六、年终述职报告
(一)本项目经费预算:16万元。
(二)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确认参与投标的函》、项目组成员名单(附件1、2)等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至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七、联系方式
部门: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605室
联系电话:0516-80806922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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