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到位 严重违反审慎规则 山东新泰农商行被罚款70万元

2024-09-03
来源:凤凰网山东

8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被泰安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

泰金罚决字〔2024〕8号显示,其主要违法事实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7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

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凌峰对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8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依法对其进行警告。

据了解,2024年8月至9月份,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之中,例如(2024)鲁0982民初6558号与新泰市盛达物流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4)鲁0982民初5240号与你及纪宝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

早在2019年的5月和12月,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连收到两份处罚。2019年5月6日,泰安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等,被罚款60万元。

2019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泰银罚字〔2019〕第6、7号)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罚款20万元,并对1名直接责任人罚款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879号,法定代表人为亚民。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46处分支机构。其大股东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70386%,认缴出资额为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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